老房拆建起风波 邻里纠纷如何平
本报记者欧丹丹通讯员林敏
老房子拆建
引发邻里矛盾
A公司拥有一栋建于解放前的二层小楼房,作为员工宿舍。由于岁月变迁,这栋老房子在2017年被评定为危房,必须要拆除处理。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A公司把旧房子拆掉,准备挖地基建新房时,邻居的B女士则来投诉了。原来B女士的房子也是一幢颇有年月的老房子,建于九十年代初,她指责A公司的拆建工程让她家房子遭了秧,出现了墙体裂缝、墙面破损、钢筋裸露等问题。双方赔偿问题谈不拢,开始打起官司,找法院来解决问题。
你起诉我反诉
邻里矛盾再升级
B女士向赤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A公司处理与修补自家房子因拆建过程中而出现的墙体裂缝、墙面破损、钢筋裸露等问题,并且要回填、压实已挖开的基础糟,同时赔偿承担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A公司也不甘示弱,指出B女士的外墙问题在拆建之前已经存在,跟自己没有关系,同时提出反诉,称在拆除重建老房子中,才发现B女士家当年建造房屋时暗中将基底地梁延伸0.6米至自己一方的宅基地,严重妨害了自身物权。请求法院判决B女士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法官尝试作调解
分歧过大难协商
承办法官在处理案件中,建议双方看在多年邻居情面上,坐下来冷静谈谈。B女士表示多年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A公司的拆建行为对自家房子造成安全隐患,若不是谈不拢何苦走到法院诉讼这一步?A公司也表示,本来也不想反诉弄得关系如此僵硬,但是B女士房子的外墙问题是在拆建之前就出现的,与自己无关,并且B女士家一直阻挠建房,导致工程停工,再耽搁下去损失只会继续增加。双方始终在过错责任和赔偿金额上分歧过大,无法协商。
调解不成作判决
双方服判不上诉
最终B女士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B女士房屋室内墙体裂缝、钢筋裸露不是A公司对房屋的拆除行为造成,而房屋室外西侧墙面破损是A公司对房屋的拆除行为造成。A公司开挖的基础糟因开挖深度未达到或超过鉴定房屋基础埋深,对B女士房屋基础未造成不良影响,故未影响其房屋结构。另外,A公司未能进一步提供充分证据对房屋基底地梁实际情况及经济损失予以证明,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决A公司修复B女士房屋室外西侧的破损墙面,驳回B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并驳回A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现双方均无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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