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人员刘健扬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湛纪宣报道:记者从“廉洁湛江”微信公众号获悉,6月27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健扬主动到赤坎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刘健扬是湛江市监委成立后追回的第24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今年追回的第16名外逃犯罪嫌疑人。
刘健扬,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原是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糖业公司经理。经查,1994年4月,时任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糖业公司经理的刘健扬未经批准,个人挂靠坡头区麻斜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社会建筑工程,并先后多次挪用糖业公司公款共300多万元投入工程项目。2005年4月,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刘健扬立案侦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健扬一直潜逃未归案。2018年1月,赤坎区监委成立后,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将刘健扬案件移交赤坎区纪委监委。
赤坎区纪委监委受理该案后,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经过扎实、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后,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劝返工作方案。一方面,专案组反复作其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其家属向其讲明政策,指明出路,以亲情感化的形式形成强大的“亲情劝返”攻势;另一方面,专案组通过其家属和亲友向其释放“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使其真正明白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的道理,并最终作出了正确选择。在亲情感化、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刘健扬于2019年6月27日主动到赤坎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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