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吹牛扮“黑社会” 吴川公安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
本报讯(记者李亚强通讯员吴公宣)自称有刀有枪,每天在微信群内叫嚣、掐架,日前,吴川一个自称为“14K”的组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月6日,吴川市公安局迅速行动,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14K”成员5人进行了刑拘,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一人一支枪,我们去封了"二中"和"四中"。”这些叫嚣的话语正是出自自称为“14K”的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阶段“顶风作案”的“14K”组织,迅速吸引了警方的注意。对此,吴川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并展开侦查。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14K组织”的神秘面纱也随之被揭下,原来,所谓的“14K组织”是一群喜欢在网上扮演“黑社会大哥”的年轻人,该组织在网上的“约架”只是在嘴上“乱跑火车”,而所谓的“刀”“枪”就是怕人家觉得自己不够狠、不够有“实力”而编造出来的。其中,网名为“14K开山祖师啊迪”“时光列车”的邱某海,本人也并不在湛江,而是一直在深圳打工。
是否网上叫嚣“约架”是吹牛,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经过周密部署,吴川警方制定了抓捕方案,于6月6日对“14K”部分成员展开统一收网行动。随着统一抓捕令一声命下,5个伏击于吴川和深圳的抓捕组,迅速行动,成功抓获“14K”成员5人,5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链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为何“14K”成员在网络上“喊打喊杀”也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此,警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也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希望广大市民能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切勿在生活中、在网络中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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