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人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扣缴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湛江日报 2019-05-31 07:23

本报讯(通讯员湛税宣记者张蔓莉)2019年1月起,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征,为进一步做好湛江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保险费征缴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湛江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缴期限延长至今年6月30日。

三部门提醒,为确保广大参保人能及时缴交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广大参保家庭自查自己参保登记的银行账户是否已成功扣缴,未成功扣缴的参保家庭,请确保参保登记的银行账户余额足额,等待下次扣缴,或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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