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湛江市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及金额均居全省第一

湛江晚报 2019-05-25 19:47

本报讯记者文秋华通讯员张广生许晶盈报道:为做好2019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推进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提高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区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广东省教育厅于20日至22日在湛江市举行全省生源地贷款现场工作会议,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和业务系统培训。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湛江是广东省的教育大市,也是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重点区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湛江市教育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湛江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达5.5万人,教育补助已得到全部落实,补助2017-2018学年4.9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14790万元,免除5042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1266万元,资助农村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8万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4.9万人。

湛江市坚持将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扶困励志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资助作用,通过建立县(市、区)助学贷款办事大厅、加强政策宣传、创新服务手段等方式,大力推进生源地贷款工作。2018年,湛江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学生实现全部顺利还款,助学贷款到期结清率为100%,全市2018年新增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3522笔、贷款金额10673.05万元,分别比2017年增加7562笔、6038.25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127%和130%,2018年湛江市贷款人数占全省贷款学生总人数的21.35%,贷款人数及金额均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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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如何申请?

从201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范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大到高中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中会在高三学年统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首次申请时,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时,要带这些申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表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持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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