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酒后驾驶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考

湛江晚报 2019-05-14 11:43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雷鹏摄影报道:近日,交警麻章大队执勤民警在疏港大道加强路面巡查管控,查获一名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驶重型货车司机(见上图)。该司机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等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交警麻章大队勤务一中队执勤民警在疏港大道对大货车违法进行整治。16时许,一辆号牌为粤GQ×××6重型货车沿疏港大道往湖光方向行驶,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钟某满口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酒驾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钟某称自己中午吃饭时喝了酒,到了几小时后抱着侥幸心理将大货车开回公司,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真后悔不已。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之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报考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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