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
□关月
2019年全市河长制与水利三防工作会议于5月7日下午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在会上强调,要聚焦重点工作,扎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据5月8日《湛江日报》)
去年10月,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管好“盆”和“水”,集中开展“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名实相副。日前湛江召开的2019年全市河长制与水利三防工作会议,也明确强调“扎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有名”与“有实”的区别在哪,又如何让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呢?
名与实,是一对很古老的哲学概念。关于名与实的关系,古人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例如:《庄子·逍遥游》中说,“名者,实之宾也”;《墨子·经说上》指出,“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苏轼则更为直接明了地说,“有名而无实,则其名不行;有实而无名,则其实不长”。这些论述,大体都有一个意思:实是名之基,名是实之宾,名实相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因此,“有名”还得要“有实”,这样才能名实相副、实至名归。
而在河长制这个问题上,“有名”与“有实”更是一种层次递进的关系,是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升级过程。
《论语·子路》中有一段话广为人知,“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为河湖明确河长,意味着“有名”,是“正名”之举,为河湖保护划清了“责任田”,让河有人巡、湖有人管、“盆”有人护、水有人治。过去一年,湛江市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已设立四级河(湖)长2306名,各级河长共巡河1.8万人次。全市江河湖库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好到逐步管得好的转变,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观。这不得不说,是“有名”带来了巨变。
但要真正做到河畅、水清、岸绿,光是“有名”还不够。要把事情办好、办实,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还得“有实”。“"河长"不是职务,而是扛在各级领导干部身上的责任”“推行河长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量”“全力打好"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攻坚战”——报道中掷地有声的这些话,无不说明着“有实”之于河长制的重要性。
“有实”,其本质就是一种务实的作风和精神。据史料记载,从康熙中期开始,清政府就要求各地按时上报辖区粮食价格,为平抑粮价、调剂丰歉提供了依据。这套粮价信息收集机制在相当长时间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到了清末却变了味,出现了“每月上旬折报迟至下旬者,亦有迟至下月上旬始行造报者”,甚至有州县“听任书役信手填注……粮价若何,竟不过问”。由此可见,一旦执行者不求“有实”,那么再好的机制也会沦为摆设。河长治河,亦是如此。如果只是想着挂个名衔、戴顶帽子,偶尔例行公事地巡河看风景,做做样子,那么恐怕只会成为“有名无实”的花架子、假把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无实”其实就是“无能”。
大人不华,君子务实。“有实”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多一点拼的劲头,多一点闯的魄力,多一点实的担当,迎难而上,突破瓶颈,给全市人民一个名副其实的美丽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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