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见成效 让“银发族”晚年生活更幸福

湛江日报 2019-05-08 08:13

湛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有成效,老年人乐享晚年。记者张锋锋 摄本报记者张永幸

湛江已是老年人大市:截至2018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12万人,占全省老人数的十分之一,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约19万人,百岁老人983人。湛江市老龄人口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快,老年疾病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问题突出,对湛江市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严峻挑战。

如何保障“银发族”的合法权益,落实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景?近年来,湛江市为应对老龄化趋势做出了积极探索,各级党委、政府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列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湛江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实施方案》《湛江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湛江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健全机制老年人维权有“绿色通道”

湛江市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情况,对老龄委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专门老年权益保障机构,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发挥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消委会等单位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应对涉老维权工作。

湛江市加强老年法律援助、老年司法救助体系建设,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安排专职律师,接听来电咨询及接待来访群众,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优先提供便利的免费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网络,依托工、青、妇、残等系统单位以及司法所、看守所、驻湛部队建立了1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乡村、社区设法律援助联络点1786个,全面实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基层老年人维权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回复老人诉求,近年来全市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系统及来电来访,共接待老年人来访约8000人次、来信600余件,电话咨询约3万人次,调解涉老纠纷1780余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应。

加强整顿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湛江市大力开展打击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严肃整顿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2018年,湛江市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565家次,责令整改683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30件,责令停产停业6家,查处案件中已公开441件。

2019年,湛江市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力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全市各部门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75万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748个,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062个,“保健”类店铺3675个,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926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11次,与162家相关企业、商铺签订《承诺书》,开展宜传活动253次;开展协作执法61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62宗,结案38宗,其余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健康保障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湛江市扎实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机构新建或转建养老机构7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康复医院4家,设有临终关怀床位的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有10家,占全市总数的71.4%。

深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目前,全市86%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力争年底达到100%。此外,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护理院,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全市512家养老机构(敬老院)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2.5%。

今年,湛江市全面铺开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通过建设老人信息数据库和开通12349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网络预约,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在建的3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已将医疗保健康复项目列入工作计划,将与有关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进驻;为全市101家镇级敬老院480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工作,保障好特困供养老人的基本权益。

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服务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截至2018年,湛江市“银龄安康行动”保障总覆盖人群73万人,覆盖率达66%,保费规模突破4000万元,保障金额超过140亿元。全年理赔超过1.52万人次,理赔金额2000万以上。自付费规模和人数连续五年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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