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人民检察院 成功办理省公安厅督办涉黑专案
本报讯(记者邓耀瑞)近日,记者从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该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广东省公安厅督办的涉黑专案,主犯黄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强迫交易罪等,依法获刑二十年。该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湛江地区检察机关率先提起公诉的重大涉黑案件。
据悉,该案由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在200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黄某通过小恩小惠拉拢多名社会青年,逐步形成了以黄某为首要领导者,王某航、张某生、陈某家、文某涛等人为骨干成员,黄某界、王某聪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层次较为明晰,分工较为明确,黄某及其组织成员为了垄断徐闻县下洋镇的竹箩筐和纸箱市场,通过有组织对不向黄某购买纸箱的商户黄某春等人的收购点进行放火,开枪伤害纸箱销售竞争对手柯某,威胁、强迫下洋镇收购农产品的商户购买黄某的竹箩筐和纸箱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了十余起强迫交易、放火、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源,黄某又纠集王某航、黄某等人在下洋镇各个村庄开演雷歌戏时到戏场设立“鱼虾蟹”赌场,2010年开始与杨某值、张某生等人合股,租用被告人张某瑜的楼房开设“牌九”、麻将赌场,以此大肆收敛资金。2013年成立海达化肥销售部,安排被告人黄某箭经营,利用下洋镇干部文某腾的保护,与被告人黄某和文某腾一起合股经营海达环保砖厂,通过化肥和砖厂的经营积累更多资金,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方式来扩充组织实力、维系组织成员。
为了达到非法控制下洋镇竹箩框、纸箱生意的目的,该组织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竭力编织“保护伞”,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包庇,致使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不能通过正当渠道保护自己的权利,从而逃避法律追究,逍遥在外。“哥娘海”的组织恶名在徐闻县下洋镇范围内对一般群众形成了强力的威慑和控制心理,当地群众及外来收购辣椒、香蕉的商人敢怒不敢言。
经过审查起诉、开庭审理,该案已经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陈某家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外,该组织其他涉黑成员也被依法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之后,相关部门继续对该黑社会组织中其他尚未归案的涉案成员进行追捕追诉,目前公安机关已经追捕到三名漏网的组织成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推荐
霞山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霞供)本报记者邓耀瑞通讯员谭思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霞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