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湛纪宣报道:记者从“廉洁湛江”微信公众号获悉,“五一”、端午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湛江市纪委通报湛江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雷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立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2017年12月20日,陈立违规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宴请下属单位人员26人并收受礼金共计8110元;2018年1月28日,陈立未按规定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儿子操办新居入伙宴席,宴请下属11人并收受礼金3200元;2018年2月12日,陈立收受雷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何国锋赠送的一条中华牌香烟和人民币2000元。陈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何国锋也因用公款送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吴川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麦土坚等人违规参加庆典、接受宴请、收受“红包”等问题。
2018年12月18日,麦土坚、吴川市教育局工会副主席陈婷、吴川市梅菉中心小学总务处主任李燕兰、吴川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幼教专干龙伟明、李日英等人违规参加吴川市梅菉街道童梦幼儿园开园庆典,接受宴请,且每人收受300元的“红包”。麦土坚和陈婷还存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问题。麦土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陈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燕兰、龙伟明、李日英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村委会山内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存养等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红包”、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7年春节期间,陈存养,山内村党支部委员、出纳陈存兴,山内村民小组会计陈胜、山内村民小组组长陈建庭、山内村民小组副组长陈存年等人,违规接受包工头陈某某的宴请,其中陈存兴、陈胜、陈建庭、陈存年每人收受2000元的“红包”;2017年3月,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配合东雷高速公路施工,陈存养等村干部私下商议,同意由村里出资组织村干部、村中妇女共49人到华东五市旅游,花费111720元,其中100000元由陈存兴分三次从开发区拨付给山内村民小组的修理灌溉水沟专项资金支付给旅行社,其余11720元自筹。陈存养、陈建庭受到留党察看处分;陈存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存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胜及党员李秀丽、陈元爱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湛江市跳水运动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期间,该校违规或超标准发放邮电补助、交通补助、职务及岗位补助、加班补助、清凉补助等共计230890元。湛江市跳水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谢福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湛江市跳水运动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叶全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有的违规收受“红包”或礼品;有的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有的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了“四风”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依旧屡禁不止,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仍然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通过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细查、精准发现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借机敛财,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定制购买烟酒等“四风”问题线索。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坚决防止方式不当、执纪不准,坚决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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