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通讯员庞明浩报道:昨日上午,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邓振新,副主任何鑫、刘忠芳、伍文兴、朱华雄,秘书长詹建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兴,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冯伯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专项报告;听取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决议,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77名。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黎月龙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黎月龙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张文彬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旭光为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兴受市长姜建军的委托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符强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梁亚雄为市审计局局长。根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冯伯山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关勋强的委托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谢林、程群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梁周云、彭小强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何素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武丹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陈文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舒乐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郑玉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梁子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何素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黄斌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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