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5月10日起实施 湛江8个海岛 喊你当“岛主”
图/记者张锋锋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明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将可市场化出让,使用权人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办法》于5月10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湛江有8个无居民海岛位列其中。
喊你当“岛主”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将可市场化出让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以下统称“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出让公告发布时,其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已批准并公布其保护和利用规划,出让时不得存在权属和利益纠纷。
《办法》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以下简称“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及上报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组织《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评审工作;不设县(市、区)的地级以上市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上述工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办法》将从2019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办法》规定,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20日前、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开始日7日前通过相关报纸、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出让公告。
底价如何订?
评估使用权价值制订出让底价
“买岛”可获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法》对出让前期工作、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出让合同、使用金缴纳等均有详细规定。根据《办法》,在完成出让前期工作、走完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之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岛批复,受省政府委托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用岛申请材料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在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创新之处是在不突破现行海岛管理政策的前提下,试点对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程序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将市场化出让活动前置等,既有利于意向用岛单位或个人迅速落实开发利用意图、推进用岛项目落地,也有助于调动地方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积极性。
在发布出让公告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拟出让海岛有关情况在当地公示,并解决有关无居民海岛的权属等异议;无异议或者异议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方可组织编制出让方案(包括出让范围、使用年限、用途等),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并据此制订出让底价。
“岛主”啥职责?
需负责海岛开发与建设
难度大开发运营需探索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湛江海洋资源丰富,无居民海岛众多,湛江市入围首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共有8个,分别是徐闻县的白母沙、雷打沙、罗斗沙、水头岛、三墩,雷州市的赤豆寮岛和娘子墩岛,开发区的鲎沙(南屏岛),这8个无居民海岛被批准可作为旅游娱乐和农林渔业用途开发利用的海岛。
据了解,《办法》规定,无居民海岛中标人或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应自行编制完成《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无居民海岛出让政策即将施行,但市场化需落地尚存在较大难点。”该负责人表示,海岛开发利用首先需要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投入,这笔投入需要巨大资金。虽湛江8个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良好,但“投入大,产出小”很可能令投资者望而却步。多年前,该局也曾接到开发商向南屏岛投来“橄榄枝”,但盘算了一下,开发海岛需要建设码头等,投入过大。他还举例说道,特呈岛是湛江市海岛开发的一个成功案例,而特呈岛开发是在具备了码头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条件下开发建设出来的。无居民海岛如何市场化尚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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