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伏季休渔的通告

湛江日报 2019-04-26 07:55

为更好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就2019年湛江市海洋伏季休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

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

2019年5月1日12时至2019年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四、休渔管理相关规定

(一)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到渔船船籍港指定的区域有序停泊,并留足消防通道。

(二)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否则,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三)“三无”船舶在休渔期间携带作业渔具出海捕捞或为捕捞船提供服务,一经查获,依有关规定集中拆解处理。

(四)在休渔期间使用电、毒、炸、拖(禁渔区内)等禁用渔具作业,一经查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休渔期间,各地执法部门将进行全方位监管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各种违法捕捞行为,直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59-3100418、0759-3110569。

特此通告。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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