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残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0日到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3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残联作了反馈,指出了市残联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13个大项35个具体问题;其中,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的问题2个,政治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3个,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3个,“四风”方面的问题2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3个。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残联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2019年4月11日,已整改完毕事项28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推进的事项23个),正在整改的事项7个。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行动。2018年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立即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湛江市残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巡察办领导在反馈会议上讲话要求,通过整改落实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11月19日,组织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整改中,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压实责任,完善措施,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分工负责抓落实。市残联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整改过程中,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精心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带头具体协调解决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带头整改,跟进落实;整改办公室每周五上午召开会议,收集汇总有关情况,讨论整改推进工作。
(三)聚焦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整改。市纪委曝光了市残疾人辅具中心2016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存在问题后,我会把其作为重点问题进行整改。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5个督查小组,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督导,征求残疾人对整改意见建议150多条,到2018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整改,通过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此外,我们还突出抓了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班子建设、党建工作等突出问题,以点带面,引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
(四)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中,把建章立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标本兼治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过程中,市残联机关和下属中心分别制定完善了16项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8个专项工作通知,对需要整改加强事项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对“党组领导作用不突出,统筹推动中央、省、市助残政策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助残政策。一是全力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针对巡察指出的残疾儿童康复水平与上级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市残联对全市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制定了《湛江市残联关于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措施》、《湛江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评审工作方案》,向市政府申请,对在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增加2000元的经费补助(已第二次征求意见),目前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已由原有16家增加到18家,已基本满足湛江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需要。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制定下发了《湛江市残联关于督查2018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任务情况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市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了全市康园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协调市财政下拨123万市级康园中心配套建设资金到各县(市、区)等,目前,全市新建康园中心正按要求抓紧建设,已有的康园中心运行进一步得到规范。三是依法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依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人员对2014年度至2016年度逾期未缴的3万多家(其中市直和事业单位375家)单位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发出书面通知并上门催缴,向市政府专题请示依法进行追缴。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核心凝聚力。一是提高班子团结协作意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对个别班子成员专门进行了谈话提醒。建立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对班子分管工作进行讲评,结合民主生活会时机,针对团结协作、大局意识等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制定完善了《市残联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的程序要求,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并落实决策提前酝酿机制,对重要事项提前告知,并征求驻会纪检组、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后再进行研究。三是完善机制推进党组决策落实。建立了市残联党组决议跟踪督办制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并适时提醒通报。建立并落实了党组会议纪要制度,对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办公室跟踪督办和落实。
(二)对“政治思想建设弱化,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班子带队伍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3.强化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坚决克服学用“两张皮”现象。进一步完善了《市残联理论学习教育计划》,让理论学习更有针对性。党组主要领导分别对所属4个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各支部严格按照《全市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要求抓好理论学习,落实好“第一议题”报送和组织生活报备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市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中心组学习,增加了学习交流研讨内容,建立了考勤登记和通报制度,适时通报集中学习情况和个人自学情况。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主要领导对每名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生活会时机,每名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和他人批评意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审阅把关,对不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写。
4.增强干部队伍建设活力。一是强化干部队伍集体观念。先后4次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事业心责任感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针对个别同志对单位挂点帮扶的贫困村不熟悉的问题,结合慰问残疾人活动,组织干部到帮扶村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结对子”一对一帮扶。二是想方设法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针对新建康复中心康复老师队伍短缺的实际,向市政府申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收编外人员并得到批复同意,结合残疾儿童康复实际需求,制定《湛江市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现有康复老师的培训力度。到目前为止,共选送20多人次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三是立足现有条件加强干部队伍培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帮助,推荐使用优秀干部,正在按规定对机关正科级领导岗位人选进行调整,调动干部队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市残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研究制定《市残联意识形态学习教育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当前党情、国情、世情列入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学习议题和支部经常性学习内容,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辅导授课,利用网站、墙报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牢牢把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防范意识。加强对残疾人信息数据、信访维稳信息和网络数据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的风险防范,研究制定了《市残联网络管理规定》,与相关科(室)、网站签订保密协议,专人负责检查,防范泄密安全隐患。
(三)对“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6.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示范力和吸引力。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制定完善了《党员干部管理教育方案》,进一步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2018年,已有3名同志加入党组织。二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基地党建工作。针对巡察指出的湛江市残疾人就业基地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对全市残疾人就业基地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基地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和程序,在所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基地建立党组织。目前,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已成立党组织。
7.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意识。分工1名党组成员专门分管党建工作,各支部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并制定了改进措施,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填写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制定完善了《市残联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措施》,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和会议记录等。党总支对各支部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学习笔记不认真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二是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对照市委要求,各支部分别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政治学习、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等内容纳入党课教育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向党总支报备“第一议题”和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市残联谈心谈话制度》,统一制作了谈心谈话记录本,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了规范。逐级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2018年以来,各级开展谈心谈话70多次。
8.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一是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和分管人事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有关制度,班子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和副科以上干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对2015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进行自查,完善了《市残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防止发生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整改情况
9.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懒政怠政现象。一是坚决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刻分析班子成员工作作风不实,调查研究较少等问题,并制定了市残联下基层蹲点调研制度。2018年12月下旬,围绕残疾人就业、康复、培训等主题,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二是着力解决工作推诿不担当的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党组主要领导对个别领导提出严肃批评。进一步明确了班子分工并通过党组会议、班子例会等时机定期进行工作讲评。12月底,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就工作推诿、不愿担当等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了《市残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从制度上防范和杜绝问题发生。针对巡察指出的超范围发放省运会奖金和值班补贴等问题,责令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同志在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清退省第七届残运会期间超范围发放人员奖金22858.6元,清退十九大期间值班人员值班补贴880元。
(五)针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增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研究制定《市残联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市残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3月6日,召开市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班子主要领导和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中心领导,科(室)中心领导和所属人员之间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廉政责任。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请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张补联教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辅导授课,组织干部观看了市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教育片。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把法纪教育纳入经常性教育内容,结合2014年以来单位发生的6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以案为镜开展警示教育,制作法纪教育专题墙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针对残疾儿童机构把关不严的问题,按照规定取消了有问题机构的定点资格。研究制定了《湛江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评审工作方案》,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12.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立即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不依法代扣省第七届残运会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作出检讨,责令分管科(室)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同志在副科以上干部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已补缴市残联编制内人员奖金个人所得税81684.06元,对参会残疾运动员、教练员等其他人员发放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数额进行了核算,逐一寄送书面催缴通知书并交由相关部门跟踪追缴。针对巡察指出的在残保金减免工作中存在乱作为问题,市残疾人就业中心立即向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发出了书面追缴通知并进行追缴,根据中残联和省残联的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湛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成立了审批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从制度上防范廉政风险发生。党组召开了扩大会议,责成分管领导作出检讨,市残疾人就业中心主要负责人也在干部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中心主要负责人对中心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针对编外人员薪酬发放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程序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管理单位编外人员并发放薪酬,并参照有关标准制定了《市残联编外人员薪酬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编外人员管理和薪酬发放。
1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明确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修改完善了《市残联财务管理规定》、《市残联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市残联公车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针对巡察指出的市残疾人辅具中心和康复中心的规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责令两个中心立即对2015年以来经营收入和管理费用进行了清查,已和市财政局协调有关款项上缴国库事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已与租用一楼的单位——“黄淑华牙科诊所”商定,双方合同到期后不再出租。针对公车运行费用支出管理混乱的问题,市残联和下属单位公车已全部按公车管理要求分开管理。针对辅具中心违规多报相关补贴费用的问题,制定完善了《湛江市残疾人辅具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收缴违规领取的出差伙食补贴和公杂费补贴5460元。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组织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肃指出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从2018年起,支付所有康复机构儿童康复经费补贴已按财务规定开具发票及转账。
三、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长效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聚集主业主责抓好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示范引领,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提升管党治党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主观能动性,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二)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严格管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基层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使用程序和规定,落实好“凡提必核”规定,坚决纠正和防止违规问题发生。
(三)逐级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履行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多为下属单位和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带头做到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引领力和示范力。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要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同时,把具体问题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剖析根源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
(五)切实转化整改成果,为推动湛江加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市残联党的建设和残疾人各项工作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市残疾人工作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抓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就业培训、权益保障和宣传文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湛江发展,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为广东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
欢迎全体党员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9—3279206;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20号市残联整改落实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43,电子邮箱:zjscl163@163.com。
中共湛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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