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园条例》实施,公园建设和管理 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广场舞不能再任性 公园告别“遛狗场”

湛江晚报 2019-04-12 22:55

市民在寸金桥公园开心跳舞。记者 欧阳泽 摄市民在海滨公园晨练。记者 李波 摄市民在海田公园遛狗。记者 欧阳泽 摄公园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禁止圈占公园内亭、台、廊、榭等公共场所、绿地或者林地

违规带犬只进入公园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何立征求意见精雕细琢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友贤详细道来了立法的过程:《条例》从酝酿到出台、到实施,花了1年半左右的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立法计划后,迅速组织和督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条例》起草工作。在收到市政府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后,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规定,分别于2018年6月、8月和10月进行了三次审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起草责任单位,按照起草要求,多方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结合管理实际,拟定了《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委托岭南师范学院起草《条例》(草案)。

在审议过程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泛地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来全面吸收意见。通过湛江日报、湛江人大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就《条例》适用范围、公园用地保护、噪声控制管理、犬只入园管理等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2018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2019年1月16日,《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并于2019年1月17日公布,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

破难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长期以来,公园“饱受”噪音扰民和随意遛狗等问题困扰,但由于公园管理部门“无章可循”,缺乏相应执法权,常常陷入被动局面。如何“控制”广场舞音量杜绝噪音扰民?如何让公园不再是“遛狗场”?《条例》对公园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阐述和规定。

《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噪声的管理规定,考虑到目前公园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划定区域与不超限值相结合的办法,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空间、设施条件和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确定其环境噪声限值及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并在公园内的显著位置和健身娱乐活动区域设置告示牌,向社会公布。公园内各区域的各类活动均不能超过相应的噪声限值。

《条例》第二十八条对携带犬只入园进行了规定。在立法调研中发现,当前,宠物管理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犬只入园问题,其它宠物的范围过于宽泛,不宜一概禁止。考虑到市民对犬只入园反应比较强烈,结合公园管理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确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设有禁止性标志的公园及未设有禁止性标志的公园的犬只入园管理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条例》对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超过环境噪声限值开展各类活动的,违反第三款规定在公园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携带犬只进入设有禁止性标志公园的,由公园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听心声逛公园更安全舒心

“噪音问题、狗狗入园、深夜偷砍树木、破坏公共设施等等,都是公园管理的热点难点焦点。”南国热带花园相关负责人说起公园管理,脸上透着无奈,“我们公园在市中心,早晚散步锻炼的市民多,特别是晚上跳广场舞的、大合唱的,一群群聚在一起,大多开着音箱播放音乐,噪音非常大,遇到这种状况只能以劝说为主,效果不明显。又如市民带狗进公园,我们虽然在公园入口处设置了"提示牌",可许多市民置若罔闻,我们这边劝说,可有的市民嘴上说着好下回又照做,有的市民反应很大甚至出口骂人,还有狗狗的排泄物,每天公园环卫工人要花很多时间来清理。”

该负责人说,这些不文明行为时常发生,但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管理“缩手缩脚”,《条例》使得公园管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我们在公园管理时更有“底气”了。下一步,公园将积极配合开展《湛江市公园条例》的宣传活动,在各出入口设宣传牌,并结合志愿者服务,在社区、公园派发《湛江市公园条例》小本子,让更多市民关注条例、知晓条例、理解条例。

“每天晚上,我都会和家人到公园散步,公园已经成为我们家庭生活重要的"场所"。”住在海滨公园附近的黄先生笑呵呵看着在沙池里玩耍的小孙子,“不过,带着小孩子到公园总要留点神,因为有些市民会在公园里遛狗,有些还不给狗牵上绳索,所以,每次出门前我就会叮嘱小孙子注意安全。以前就希望能对这些行为有所约束,现在好了,以后我们逛公园能更安全更舒心!”

记者手记

美国作家美·奥康纳曾在《公园深处》写道:“公园是这个城市的中心。他到这个城市里来,血液里早就有所领会,他在这个城市的中心站住了脚。”城市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优化生态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完善城市功能,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湛江市公园条例》的实施,既规范了公园的管理使用,确保了市民群众的休闲空间,也为巩固公园建设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条例》实施后的落地生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努力创造更舒适更优美的公园造福老百姓,另一方面要广泛发动宣传,让老百姓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像爱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爱护公园,让湛江这座美丽的港湾城市更加温暖,更有温情,更为文明,更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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