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老人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方式新变化

湛江晚报 2019-04-12 09:42

本报讯记者骆丽华报道: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根据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湛江市2019年度资格认证工作,今年湛江市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有新变化,全年均可办理,认证方式多元化。

认证周期

初始认证周期:2019年1月前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初始认证周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例如,王阿姨在2019年1月前申领养老金,她可以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办理认证,若超过2019年12月仍未办理,将从2020年1月起停发待遇。2019年1月后(含1月)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从养老金核定完毕次月开始计算有效期。李伯伯在2019年6月申领养老金,他可以在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办理认证,若超过2020年6月仍未办理,将从2020年7月起停发待遇。

新认证周期产生: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作为新一轮认证有效期的起点。例如,王阿姨于2019年4月办理了认证,她需要在2020年4月底之前办理下一年度的认证,如未办理将从2020年5月起停发待遇。例如,李伯伯于2019年9月办理了认证,他需要在2020年9月底之前办理下一年度的认证,如未办理将从2020年10月起停发待遇。到了2020年,李伯伯由于打算在2020年下半年出外旅行,因此提前在2020年5月办理了认证,那么他下一年度的认证期限也会随之变化,他需要在2021年5月底前办理认证,如未办理将从2021年6月起停发待遇。总之,办理一次认证后,下次验证须在“生成的认证周期”内办理。

认证方式

远程认证办理:已采集人脸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广东社保”APP、“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页人脸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

委托他人办理:由委托人持委托函件和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广东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办理认证业务。

邮寄方式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待遇发放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认证业务,所寄资料应能准确证实其当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核实的函件、个人影像资料等。更可以单位统一办理。可通过所在管理单位办理认证业务。

现场办理:长者可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自愿就近到广东省任一认证网点服务窗口、流动服务点和生物识别自助设备办理认证业务,具体认证网点地址信息可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渠道,湛江市社保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完善系统技术保障,加快推进信息比对为主的资格认证管理方式,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资格认证提供更好的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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