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纪委监委查办一起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案件 斩断伸向孤儿生活费的黑手
本报讯(记者吴建韬)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的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起吴川市纪委监委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案件。涉案村干部竟向农村孤儿的基本生活费“伸手”,涉案孤儿基本生活费10万余元、时间跨度长达6年、作案次数多达47次。
去年7月19日,吴川市有关部门在对帮扶资金的自查中发现塘?镇樟山村委会干部张维秋涉嫌截留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报告吴川市纪委监委。7月20日,吴川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专案组对线索情况开展调查。
经调查,2012年,张维秋担任塘?镇樟山村委会委员,负责抚恤救济等款项的申报、保管村委会公章等工作。他以可申请办理补助款为由,从樟山村委会那元村孤儿黄某亲属处拿到了孤儿黄某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黄某的名义,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两项救助款。由于以上两项救助款是定期分别存入两个不同的银行账户,张维秋觉得有机可乘,仅将救助标准低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账户存折交给黄某亲属,而将救助标准高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账户存折截留侵吞。此外,调查发现张维秋还利用相同的作案手段,在2012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侵吞其他两名孤儿基本生活费。经统计,张维秋涉嫌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总金额达10万余元,目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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