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好人有好报”的机制
蒹葭(霞山)
近日,在湛江市一辆公交车上,一名举动异常的中年男子企图作案,危害乘客安全。在千钧一发之际,车上3名乘客和2名公交车工作人员挺身而出,勇敢制止犯罪。接110指令后,湛江市公安局友谊派出所、建设派出所民警火速出警,3分钟内赶到现场,控制嫌疑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3月20日,受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委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岳林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韩桂君一起为5名“平民英雄”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和奖金。(据3月25日《湛江晚报》)
笔者看到这个报道后,用网络流行语说就是“引发极度舒适感”。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样,想起了去年十月发生的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关于那场事故的前因后果有很多不同的剖析和见解了,但有一点共识的是:如果当时有人能挺身而出及时制止就好了!然而,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如果。难道国人向来冷漠吗?不是。在我们悠久的历史里,一直流淌着锄强扶弱、行侠仗义的文化基因。每每见到恃强凌弱,霸男欺女的行为时,想必不少人都想振臂而起将施霸者制服。但是,近年来随着有一些见义勇为者不但没获得应有的认同和赞扬,还被牵涉到官司当中,这使得人们在面对恶性事件时漠然无视,摆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不是人性的冷漠,是整个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支持不够。没有保障,原本可以制止危害但是却因为顾虑而选择了冷漠,要培养市民的正义之气,就应该实行好人有好报的机制,让更多的人有勇气来见义勇为。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祁春风表示,国家对见义勇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如果见义勇为的行为可以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同等对待的话,相信那些犯罪分子因为有所顾忌而不敢轻举妄动。此外,不但要界定见义勇为行为,更应该全社会鼓励、赞扬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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