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大棚房”须在3月底前完成
本报讯(记者陈金波)3月26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光祥,副市长陈伟杰率队前往麻章区、赤坎区调研“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整改“大棚房”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湛江市正按照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有关要求,在全市开展拉网式、台账式“大棚房”问题清查,重点排查各类农业园区、农业生产大棚和设施农业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
调研组强调,湛江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主动入位担当,在全市迅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对违规问题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对发现存在“大棚房”问题的,各地要对照政策区分类型,并根据不同性质采取恢复农业用途、完善用地手续、完善备案手续和拆除复耕等方式进行整改,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同时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死灰复燃,确保整治整改成效。所有整治整改工作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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