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睡足”需得力举措跟进
■叶金福
中国睡眠研究会于17日发布《2019中国青少年儿童睡眠指数白皮书》。调查显示,中国青少年儿童普遍睡眠不足,13岁至17岁的青少年中,睡眠不足8小时的比例高达81.2%,而在6岁至12岁的青少年儿童中,这一比例仅为32.2%。白皮书分析称,影响孩子睡眠的第一因素是课业压力,其次是信息家电,再次是噪音、声、光等睡眠环境,以及家长的睡眠习惯等。(据3月21日《湛江晚报》)
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多次下发文件,明确要求要“让学生睡足”。可见,学生的睡眠严重不足已经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要让学生“睡足”简直比登天还难。不是吗?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始终把“教学质量”视为学校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于是,我们的学生便成了可怜的、倒霉的“机器人”,从早上六七点,一直要忙到晚上十一二点,不是身陷“题海”做那些永远做不完的题目,就是被任课教师连轴式地满堂灌。试想,学校视质量如生命,我们的学生还能“睡足”吗?
其次,如今很多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但让孩子在学校不得有任何的马虎和闪失,要完成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而且还要利用周末两天为孩子报各种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而寒暑假更是成了孩子的“第三学期”。不要说孩子平时难以“睡足”,就连双休日、寒暑假也得“连轴转”,要起得早,睡得晚,这对于孩子来说,“睡足”简直是一种“奢望”。
笔者以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要让一份文件或制度真正“落地”,关键还需有“得力举措”跟进。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学评价标准。要把衡量学校办学的评价标准从“短视”的升学质量标准转化为多元化考评标准,让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从“应试教育”、“升学质量”等“指挥棒”中挣脱开来。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各种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铲除各种非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少数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让我们的学生从繁重、繁多的各类培训班中解脱出来。唯有如此,让学生“睡足”才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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