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主流媒体让网络谣言难有市场
李湘东(霞山)
据《湛江晚报》3月20日报道:网传人贩子进村偷小孩,而且还有视频截图,经吴川警方调查,这是假的。原来是两位言语不通的河南人到村里行乞,被误认为是“人贩子”,幸得民警及时调查,澄清事实真相,通过媒体报道使村民消除疑虑,不再相信网上传播的谣言。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互联网更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人们社交生活的一部分。互联网方便快捷,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同时也滋生各种不法者的违法行为。通过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甚至肆意造谣传谣,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惯用伎俩。有人唯恐天下不乱,用造谣惑众发泄对社会不满;有人哗众取宠,屡屡曝出“重大新闻”,以显示自己消息灵通;有人为寻求刺激,用耸人听闻的恶作剧满足阴暗心理。这一切都集中于手机点击,凸现于网络传播,它可以快速发酵,可以迷惑人心,可以引起恐慌,扰乱民心,破坏社会秩序。
网络空间同样是法治空间,网络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当你手持手机,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多问几个为什么,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要有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安全健康、清朗向上的网络环境和秩序。对把握不准,疑虑重重的信息,可向公安或网信管理部门等报告,同时关注新闻媒体的报道,求证准确的新闻事实。事关百姓安危冷暖的大事小事,特别是当地突发应急事件,主流媒体都会及时作出权威报道,客观公正地还事实以真相。吴川长岐镇某村的人贩子进村新闻,经湛江晚报报道后,一下击破网络谣言,稳定了村民情绪,还全村以安全和谐。否则谣言扰人,全村人人自危,家家闭户,村民无法正常生活,后果将不堪设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故意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将触犯法律,将负法律责任,将依据法律被从严惩处。手机好玩,上网痛快,可得心存敬畏,不能任性随意。要提高网络素养,对自己所点击的每一项内容负责,而不被一时情绪所左右,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自觉不踩红线、不越戒尺、不破规矩,把“网络造谣、传谣”关进法治的笼子,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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