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买卖真蹊跷50多户准业主交了房款一年多 但还没能签合同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维权成功
市消委会
支持消费者维权成功
文:记者陈凯杰通讯员武新建李业慧
买房子本来是一件高兴事儿。但是交了首付后一直签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事儿放谁身上都会着急上火!在“3.15”前夕,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湛江市有50多户准业主交了房款后开发商却不予签合同。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心慌慌
交房款一年多还没能签合同
2017年5月,陈伯以每平方米7800元的价格定购了霞山区某广场的一套房屋。原先约定签订认购书后15日内签订购房合同.然而,一年多都过去了,开发商都没与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陈伯在向市消委会投诉时说:“当时看中了一套72平米的房子,总价是56万左右,我一次性交了全款,这钱是我辛苦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呀,也没有发票,只给开了收据,我现在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我也多次到售楼部催促签合同的事,但是开发商却连个说法都没有,一拖再拖,现在更让人担心的是,连工地也停工了。我交的这56万会不会打水漂了呀?”
无独有偶,陈伯在向各部门寻求帮助的过程中遇到了与他情况相似的50多名准业主,他们有的只交了几万元定金,有的交了十几万甚至40多万元首付,但是至今均没有签上购房合同。遇到这样的情况,准业主们心里发慌,当时买房时谁也没有想到。
伸援手
支持消费者打官司助其拿回房款
市消委会对此进行调解。消委会发现:在湛江,交首付款一年多,开发商不与购房者签订合同,这事情还真是不多见。按理说,消费者花钱买房子,房款没有全付,着急的应该是开发商啊,这回却恰恰相反,这事还真是蹊跷啊。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从陈伯口中得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之前抵押给银行贷款的那些房产目前无法赎回。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到,开发商目前确实无法与各准业主签订购房合同。
由于调解未果,陈伯提出要将房地产公司诉诸法院。市消委会遂指派公益律师代理该名消费者诉讼。
开发商在庭上辩称,原告所认购房屋在银行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由于银行解押审批流程延期,被告暂不能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需退还陈伯房款、维修基金等54万余元,并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拿着判决书,陈伯激动地说:“没想到不仅拿回了房款,还多赔了3万元,这是当时想都不敢想的事啊!感谢消委会的同志这么热心为我们维权,我这几十万才没打水漂!”
擦亮眼
相对现房期房交易风险大
广东荣来律师事务所李震宇律师表示,房屋抵押是开发商运作资金所采取的一种方式。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等房子卖给业主后再去银行取消抵押,把房子“赎回来”就能正常销售。近年来,湛江房地产市场很热,吸引众多资本涌入,而在土地价格攀升、信贷紧缩等形势下,一些实力不济的中小开发商融资、开发成本也快速上升,资金链断裂使得一些楼盘停工甚至成了烂尾楼。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规定,可以将开发商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提示广大消费者,买房也有风险,买现房风险相对较低。结合近年来消费投诉情况,买期房存在一定的风险。
工作人员提醒:买房尽量选择实力强、资金雄厚的开发商,减少开发商由于资金链断裂使得楼盘烂尾的风险;买房前要仔细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土地使用权限,相关手续是否齐全,避免买到小产权房的风险;要多方位了解楼盘的整体规划、容积率、周边环境、是否有遮挡物或附着物,减少入住后生活质量下降的风险;如果资金不允许购买车位,则要弄清楚楼盘是否有车位出租,以免将来入住后车位不足引发不必要纠纷。如果是贷款买房,则要查询清楚自己的征信记录是否允许贷款,虽然大部分开发商都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服务,但合同约定的往往却是因征信问题不能贷款的原因归责于消费者。
最后,签订认购书前除了了解朝向、楼层等因素外,还要详细比对上述风险要素,以及仔细阅读售楼大厅展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样本,对于有异议的地方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同时可要求签订补充协议,若开发商不同意则慎重考虑,不要轻易落定,导致定金不予退还,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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