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组完成湛江市2018年消防工作考核 2018年实现火灾“零伤亡”
本报讯(记者邓耀瑞林石湛通讯员李方兴)3月13日,省政府第六考核组圆满完成湛江市2018年消防工作考核,对湛江市消防工作给予肯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兴出席会议。
此次考核包含地市自评、资料检查、第三方机构调查、实地核查、谈话反馈等5个环节。考核期间,考核组听取了湛江市、县(区)两级政府和市教育、文化旅游部门2018年消防工作情况介绍,检查了相关资料台账,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进行了调查,实地检查了12类18家单位场所。据悉,2018年,湛江市投入1.57亿元,用于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比增长21.7%。新增市政消防栓600个、消防取水点11个,建成微型消防站1395个,城市应急救援作战能力明显加强。值得一提的是,湛江连续10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018年实现火灾“零伤亡”。
省考核组认为,2018年,湛江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消防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风险,抗御火灾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体现在重视程度高,消防责任制有效落实;消防投入大,消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整治力度大,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曹兴表示,湛江市将认真研究落实省考核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多元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和水平,实现火灾防控工作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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