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跟妈姓 这个要求过分吗?

湛江晚报 2019-03-03 09:32

(网络图片)(网络图片)□阿尤(赤坎)

小俊和小梅都是独生子女,两人结婚后生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宝宝,非常幸福。可一切的烦恼都伴随着第二个孩子的出世接踵而至。由于小梅是家中独女,第一胎又生了儿子,所以小梅的父母就想让第二个孩子跟他们家姓,这话传到了男方家里引起轩然大波,几番争执,两家人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差。

如今很多独生子女为人父为人母,受家中老一辈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在生二胎时常常会碰到女方要求第二个孩子跟随母姓,那么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呢?

支持这种做法的认为,娃是我生的,养娃我出力最多,一胎跟你姓,二胎跟我姓合情合理。况且,就连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反对的意见认为,两个孩子同父同母不同姓,不合适,而且在今后的生活中容易引起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您怎么看呢?二孩跟妈妈姓,这个要求过分吗?

A

婆婆的理解,让我很感激

我今年33岁,结婚五年,育有一子。二胎政策开放以来,我们就在计划着要多一个孩子。

我爸爸和家公是单位同事,也是邻居,我和先生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这么多年来,两家人的关系都很好。后来我俩成婚,双方父母都很高兴,有种亲上加亲的感觉。

可是,自我怀二宝后,两家的关系开始变得紧张。这事得从我爸设家宴那天讲起。那天,我爸兴高采烈地打给我:“青儿,今晚爸做桌好菜,请你公公婆婆和你一家三口子过来吃。”

那晚,酒足饭饱后,大家在聊着家常,我爸开腔了:“老张,咱哥儿俩有缘,不仅是多年的同事,现在还是亲家。有个事,你得在这给我点个头。”我家公笑着说:“您说,咱俩还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我爸给我妈使了个眼色,我妈接上腔:“按理说,这事得先跟我女婿商量,但我也知道他是孝顺儿子,得尊重您俩老的意见。我寻思着要么就大家伙一起把这事给定了。现在青儿怀孕了,我们家就她一个女儿,我们就想,甭管她生儿生女,这第二个孩子啊,就跟咱家姓。”此言一出,饭席上一阵沉默。我先生张明(化名)见他父母的脸色不好,赶紧打圆场:“嗯,我们再喝一杯,这事慢慢聊,慢慢聊。”

散席后,公婆先行离开。爸妈一脸不快,爸爸喝多了些,跑到阳台上对着已走远的公婆,大声说:“嘿,您俩甭急,还有话没说呢,《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我们提这要求过份吗?我们家就一个闺女,总不能让咱家绝后啊。”

我们连声安抚才把爸劝住了。

本想着怀上二胎是喜庆事,没想到,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带来一系列的困扰。两家人很好的关系,也在这个卡点上过不去。后来,张明跟我说,他跟他妈妈谈过。家婆只是担心将来两个孩子不同姓,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比方可能人家会认为这两孩子不是同父同母,解释不清。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而且,家公又最好面子,自家的孙子却跟了外家姓,这在他们的旧观念里都说过不去。

转眼,怀孕五个月多,家婆陪我去产检。因为人多,出来时将近中午,我约了婆婆在外面吃。两人难得可以坐下好好聊聊天。那天,婆婆也说起了自己的父母,说她是家中大姐,还一个妹妹。后来妹妹的第二个孩子也是跟了娘家姓。说着说着,婆婆摸着我的手:“不知怎地就想起这些往事,其实年纪大了,很多事情都想开了。青儿,回头我跟你公公商量下,就让这二宝跟你姓吧。”

我真的很感恩,我有一位这么通情达理的婆婆。

点评

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做到通情达理,需要先接纳自己的感受与想法,在此基础上,同理对方的感受与想法。自然可以找到和解之道。

B

这事由我们夫妻俩决定

“小玉,你听好了,我们就你一个闺女,当初你要嫁这么远,我们也让你走了。现在我们老了,就这一个心愿。你跟你公婆好声说,这几天给我们个答复。”电话中,爸爸的声音从几千公里外传来。

这把曾经给我依靠的声音,已变得苍老薄弱,但当中的权威不变。“爸,我知道了,您好好照顾身体。”

刚挂了爸爸的电话,先生陈凯林(化名)的电话就打来了:“今晚爸妈让我们回家吃饭,看来又是要跟我们商量那件事。”我一听叹了声气:“唉,你说我俩夹在中间,两边都不是人,这是什么事嘛?”凯林轻声劝说:“老婆,你别动气,当心伤了身子。宝宝今天乖吗?”

我摸摸肚子,怀孕四个多月了,宝宝会踢人了。怀二宝的感觉和怀大宝很不一样,怀大宝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二宝我会更仔细地聆听TA的动静。我低头问宝宝:“宝宝呀,你是想跟爸爸姓,还是跟妈妈姓呀?”宝宝踢了我一下,那这个答案是什么呢?

晚饭回婆家吃饭,婆婆仔细地问我:“怎样,再过几个月,宝宝要出生了,都跟你爸妈说了我们的意见没有?我和你爸理解亲家的心情,但是,毕竟这孩子还是要跟着我们长大。要是不同姓,有诸多的不方便。”凯林看我快哭了,赶紧过来说:“妈,这事我觉得,应该由我们夫妻俩决定,这是我们俩的孩子。”我婆婆愣了一下,脸上有些挂不住。但她老人家脾性比较温和,没说什么,转身就往厨房走,嘴里说着:“我去收拾一下厨房,这事等会再谈。”

我靠在凯林的肩上,头一次感觉到这个男人给了我很多的力量与支持。对啊,这事就应该由我们夫妻俩决定啊,我怎么先前没想到呢。晚上回到家,我给妈妈打了电话,还是说了这句话:“这事得由我们俩决定,这毕竟是我们的孩子。你们的意见我们会听,但决定权在我们手上。”妈妈听了没吱声,半晌回了句:“行,回头我跟爸说一下你的想法。”

因为我们的坚持,两家老人都默许了不过问,并把决定权交还给我们。决定权在自己的手上的感觉非常的棒。这让我们找回了自主权,同时也避免这事变成双方父母的论战。

点评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即如此,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商议的结果,可以采纳父母的意见与建议,但决定权应该由夫妻双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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