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等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通讯员殷兆斯报道:昨日上午,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鑫、郑德胜、刘忠芳、伍文兴、朱华雄,秘书长詹建文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伟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冯伯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设立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会议议题安排及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黄东云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朱世文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杨智华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周学巨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梁肖斌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梁泉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颜战克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郑军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曾玲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许广思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秦舒颖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岳凌峰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赵君鸿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刘碧等95位同志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辉受检察长张和林的委托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李向东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陈培文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彭文基辞去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庞洪峰辞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决定接受吴奋辞去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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