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 确保节日平安

湛江日报 2019-02-20 10:17

本报讯(记者陈立华通讯员戴石球)春节前后,湛江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部门组成“打非”联合检查组,在遂溪、廉江、吴川、雷州、麻章、坡头等十二个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场所进行联合检查执法。各县(市、区)安委办也及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查处一大批非法违法烟花爆竹。

一、2月2日,“打非”联合检查组在坡头龙头镇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点1家,查扣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一批38箱(件)约0.4吨,价值0.5万元。对1名涉案人员及烟花爆竹案件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2月3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2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26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2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1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三、2月4日,湛江市重点针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是否存在异地经营、超量储存以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零售单位48家,查处无证经营户2家,没收烟花爆竹产品39箱(件)。

四、2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一科工作人员到廉江市高桥镇(与广西交界处)进行烟花爆竹销售情况明查暗访。廉江市安全监管局针对与广西合浦交界的特点,组织公安、工商、供销社等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交界地来回巡查,查获交界地从广西流入的烟花爆竹两起,非法烟花爆竹308多箱(件),2名嫌疑人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廉江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7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726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3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2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五、2月9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3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25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1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1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六、2月1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2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97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2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为倡导全市文明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在湛江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出《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少放烟花爆竹甚至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空气清新、文明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七、2月11日至2月15日,湛江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部门组成“打非”联合检查组,在遂溪、廉江、吴川、雷州、麻章、坡头等十二个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场所进行联合检查执法。各县(市、区)安委办也及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查处一大批非法违法烟花爆竹。

市应急管理局抽调业务骨干分两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春节后烟花爆竹监管执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68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59箱(件),发现安全隐患62条,8家零售点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

市安委办继续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部门组成“打非”联合检查组,在遂溪、廉江、吴川、雷州、麻章、坡头等十二个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82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7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2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各县(市、区)安委办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87家次,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43箱(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14家,由当地安全监管局立案处罚。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3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据统计,春节前2月2日至2月1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4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4家次,查处无证经营户15家,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店9家,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6151箱(件),价值176000元。春节后2月11日至2月15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4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2家次,查处无证经营户34家,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6174箱(件),价值1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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