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建立学前教育及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确定今年拨款最低标准:公办幼儿园300元/生公办普通高中500元/生

湛江晚报 2019-02-19 09:13

记者卓朝兴通讯员母晓昱许晶盈

2月16日,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分别于2月12日和15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19年起建立湛江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2019年起,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生均公用经费将逐年提高

“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每年按照计划内学生人数设定财政拨款标准。日前,湛江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全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

湛江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表示,建立学前教育及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至少会从“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对湛江教育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自此,湛江市各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体系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外扩大对教育经费的保障范围和力度。此外,这笔经费还将进一步引导相关幼儿园和高中朝着教育多样化、均等化发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湛江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2020年、2021年,全市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2020年达到400元、2021年达到500元。不仅如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将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与公办幼儿园年生均拨款标准一致。

而在高中阶段,湛江市则按照省相关规定,确定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并逐步提高,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每生每年600元和700元。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省财政按50%的比例予以补助,市对赤坎、霞山、麻章、坡头和南三区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拨款标准,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市定标准的地方不得降低标准。

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据介绍,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主要用于为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财政补助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等方面的支出。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编制政策要求聘用非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而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经费补助,则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保障运行管理各项支出。

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则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日常维持维修维护、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学校公用经费同样不得用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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