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水务局:铁腕整治非法采砂非法占库行为
本报记者邓耀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水务行业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全面整治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该局配合公安机关打掉2个长期在鹤地水库非法采砂涉恶团伙和1个在鹤地水库暴力抗法涉恶团伙,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洗砂)场(点)46个,清理、查扣非法“三无”采砂船只67艘,整治非法占库等行业涉乱问题54个。
精心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深入学习会议文件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先后3次组织召开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部署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先后11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领导小组工作会及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分析形势,研究和部署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市水务局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全局抽调8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水务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
制定各种方案,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湛江市水务行业情况,市水务局先后制定了《湛江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湛江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分工方案》及中央、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11个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结合实际也相应制定了行动及工作方案。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实施方案、有计划措施、有阶段要求、有人员落实。
“零容忍”,重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近年来,经过常态化高压整治,湛江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随着河砂资源越来越紧缺,受非法采砂高暴利驱使,个别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利用夜间或偏僻河段、交界河段等监管薄弱环节进行非法采砂。特别是在鹤地水库库区与广西博白、陆川县及广东化州交界水域非法采砂,严重影响堤防、河道行洪和湛江人民饮水安全。尤其是一些黑恶势力参与其中,团伙作案,暴力抗法,严重危害九洲江流域水生态安全,恶化社会治安形势。
非法采砂,露头就打!市水务局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可能构成犯罪的非法采砂分子,坚决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打击。2018年以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掉了分别以邓某礼、刘付某某为首的两个长期在鹤地水库与玉林、茂名交界水域非法采砂涉恶团伙。
同时,该局坚持专项整治行动和常态化整治工作相结合,每年均开展1-2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850人次,清理查扣非法采砂船只67艘、钩机2台、运砂车24台,销毁“三无”采砂船36艘、砂排17个、清理取缔非法采砂(洗砂)场(点)46个,立案21宗,水务行政处罚48.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2.7万元。目前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基本没有非法采砂问题。
联合行动,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打击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涉及水务、国土、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执法难度大,特别是一些交界水域,往往成为安全监管和巡查执法的盲点、难点。市水务局积极协调推动粤桂两省、湛茂两地水利、公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打击鹤地水库广西玉林、广东茂名水域非法采砂行为。
2018年以来,市水务局会同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市公安局及廉江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六次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在鹤地水库与广西玉林、广东茂名交界水域清理查扣了51艘非法采砂船只、6个船排,销毁非法“三无”采砂船30艘,砂排7张,清理非法采砂场30个。目前鹤地水库库区湛江大水面没有非法采砂问题,库区上游广西博白、陆川县支流水域非法采砂问题也得到了较好遏制,水库水质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边扫边治边建,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水务局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一方面,建章立制,健全强化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针对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日常监管的问题,市水务局按照扫黑除恶“三结合”的要求,先后建立健全了河道采砂、河湖管护、水资源管理、巡查督导、执法办案、线索管理等6个方面制度措施,健全了强化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全面治乱,整顿行业秩序。针对湛江市非法占用河湖(水库)资源较突出等涉乱问题,结合水利部、省水利厅正在开展的“五清”“清四乱”、河湖执法等专项行动,市水务局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河湖(水库)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利行业正常秩序。
2018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及清理人员50823人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43份,立案查处43宗,行政处罚36起;清理河湖障碍物12037个,清理涉河违建126处,拆除非法网箱3951个;清理非法采砂(洗砂)场(点)46个,关停、整治涉水污染企业47家,关停严重污染企业12家,关闭和拆除违规养殖场2512家。
同时,市水务局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为推动水务行业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全市水务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并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提高水务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
督查督导,推动决策部署“见实效”
推动扫黑除恶,压实责任是关键。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等文件要求,定期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督查、查阅资料台帐、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查督导,确保了专项斗争工作的扎实开展。
2018年以来,市水务局已派出督导组分6轮58次赴各县(市、区)及鹤地水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非法采砂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县(市、区)督导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及重点线索的处理工作。对线索排查及处理工作不力的及时采取发督办函、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有效地促进工作落实。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指出的4大类8个共性问题和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取得了明显成效;承办中央、省督导组移交2条举报线索的查证工作,均已按时办结。
广泛动员群众,确保宣传“全覆盖”
为做到水务系统全覆盖宣传,市水务局在局网站设立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和举报邮箱,印发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定期给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发送短信,利用市三防责任人信息发布系统定期给所有基层三防责任人定期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共约65万条。
同时,深入基层立体式宣传。市水务局组织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和水管单位深入水利工程建设一线和主要河流和水库周边村镇,向群众面对面现场宣讲水法律法规、扫黑除恶政策,解答咨询问题,发放宣传资料,大大提升了主要河流(水库)周边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此外,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市水务局会同相关单位利用网络、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工作。邀请全市主要媒体到鹤地水库联合执法现场进行跟踪报道,公布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方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情况线索。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扫黑除恶是一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推进现代水务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水务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推进现代水务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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