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派出所在禁炮标语下燃放鞭炮?误会!
本报讯记者黎阳明通讯员刘勇报道:近日,有网民发布微博称:徐闻县徐城派出所在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标语下,公然违反规定燃放了鞭炮。此微博使得不明真相的网民进行了评论和转发,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
2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徐城派出所,看到一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城市环境污染”的横幅张挂在门口尤为醒目,门口处还残留着一点鞭炮屑。
事实究竟如何呢?记者向徐闻县公安局相求证。该局回应称,此事发生在大年初一,徐城派出所两名民警帮助一名年仅4岁的走失儿童找到了家人,为了感谢民警帮忙,儿童的家人便带了鞭炮到派出所燃放。由于值班民警在值班室处理其他警情,未能及时制止。对于这一解释,徐闻公安局民警向记者提供了该局在微信公众号徐闻网警巡查执法发布的走失儿童被找到时在派出所与民警的合影作为佐证。
警方提醒,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曹龙彬通讯员李梅英)大年初三,徐闻县下洋镇石头坑村举办第四届春节联欢晚会,该村村民及亲朋好友欢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