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亮剑黑恶势力犯罪
本报记者邓耀瑞
2018年,湛江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大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助推平安、法治湛江建设。
成果显著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过去一年,湛江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坚持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36件1001人,提起公诉353件81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5件。
期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雷州市何某(获刑10年)等人暴力垄断出租车营运市场案、廉江市邓某某(获刑20年)等人暴力控制非法采砂案、遂溪梁某(获刑25年)等人非法控制海鲜交易市场案、徐闻黄某(获刑20年)等人非法控制箩筐交易市场案;依法批准逮捕了徐闻县柯某某等人暴力控制卖淫市场案28人,湛江宁某某等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案32人,横跨琼粤两省的非法采砂案33人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有力打击了群众深恶痛绝的“车霸”、“沙霸”、“海霸”、“箩筐霸”和“套路贷”等各种黑恶势力犯罪,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严惩腐败“扫黑打伞”同步进行
湛江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也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坚决说“不”。
据悉,市检察院与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察委等六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湛江市办理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87条,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遂溪县以梁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先后两次以检察专报的形式将办理情况及涉及的“保护伞”线索汇报给市委领导。
市监察委已根据相关线索,展开对有关“保护伞”的查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4名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被立案审查。在办理柯某某、宁某某案过程中,市检察院也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保护伞”问题专门向市委领导作了汇报。
主动摸排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
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斗争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全市检察机关均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制定了举报奖励及保密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收集排查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坡头区检察院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成功查办了官渡镇白屋村干部黄某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案值500多万元),同时建议追捕另外8名犯罪嫌疑人,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雷州市幸福农场林地大面积被当地恶势力非法开采石头,严重破坏土地植被和自然资源,雷州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侦监、技术和民行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7宗,成功遏制了当地不法分子乱采滥伐之风。
领导挂牌督办重大案件
2018年,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成功打掉了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其中以湛江宁某某、遂溪梁某、徐闻柯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社会影响较大,被列为全省典型案例。
为加强指导,确保案件按质按时办结,由市检察院领导分别挂牌督办上述案件。在办理遂溪梁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坡头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成立了以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业务骨干统一协调办理该案的起诉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开发区、霞山区、坡头区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彰显了湛江市检察机关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与决心。
打防结合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2018年5月,湛江市检察机关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共同开展湛江市“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暨“百名检察官进百所学校”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据介绍,湛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派出100余名检察官同时走进湛江市110所中小学校,围绕时下热点的校园欺凌、扫黑除恶两大主题开展法治宣讲,直接受益学生30多万人,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百名检察官进百所学校”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是市检察院结合湛江市学校多、学生多的实际情况,创新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该活动涉及面广,宣传效果良好,是湛江检察工作的新品牌,被省普法办评为“2017—2018年度优秀普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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