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打好平安春运保卫战 市安委办发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通知
一是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在2018年9月19日亲自主持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会议,深刻剖析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分管领导也多次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2018年,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以道路交通“夏季行动”为工作主线,强化道路交通“两站两员”等基础性工作和路面巡查管控,有效防范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但是,湛江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仍未有效遏制:2018年,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34宗、受伤938人、直接经济损失160.0904万元,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31.31%、37.13%和123.40%,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复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结合湛江市1月7日全市春运工作会议和1月9日全市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和路面巡查管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对辖区内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和站场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春运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强化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营,确保营运安全。各级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农机、气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调联动,深入组织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和“百日安全行动”,并根据春运期间的气象、车流、物流信息,提前分析研判和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区域、路段,合理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加大“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农用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等重点交通工具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有效防范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查处。对春运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牵头组织监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此外,对岁末年初期间发生的一般事故,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市安委办将提请市政府提级调查,核查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严肃追责。
四是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准确接报和及时上报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严防因小事故造成大拥堵,并进一步加强事故舆情监测、研判,正确处置并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另外,各级公安交管、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响应和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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