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住所申报制 申领执照更方便全市734户市场主体享受改革“红利”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陈燕玲通讯员沈惠敏报道:湛江市于1月8日起在全市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制,除从事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网吧、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住所申报制负面清单经营范围外,申请人仅需填报住所申报表及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截至1月10日,全市共有734户市场主体享受了这项改革红利。
1月8日,雷公(湛江)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小姐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仅半个小时就领取到崭新的营业执照,成为湛江市住所申报制改革正式实施首家享受改革红利的企业。
钟小姐是一名90后年轻创业者,大学毕业后,受家乡创业创新政策的鼓舞,决定回乡创业。在对本地市场进行考察后,她把目光瞄准了食品加工行业,想把家乡的原料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起来,成立一家食品公司。“我们要去洽谈合作、跟供应商签订合同,这些都需要先办理营业执照。”钟小姐到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办照事宜。窗口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钟小姐拟开办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在住所申报制负面清单之列,符合住所信息自主申报制条件,向她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申报方式。
“住所申报真是太方便了!我以前还听别人说办执照要交租赁合同,要找房东拿房产证复印件,还要去居委会开证明,光准备材料就要十天半月,没想到今天第一次来到窗口咨询,发现现在居然只要股东签署承诺书就行了!”钟小姐兴奋地表示。在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的自助服务区,作为股东的钟小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签署了市场主体住所自主申报信息表和承诺书,很快就备齐并提交了所有申请材料。审核了钟小姐提交的登记材料后,市市场监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当场向她核发了营业执照。
住所申报改革通过引入承诺制,强化申请人责任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宽进严管”、减证便民,这是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效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和降低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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