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明年1月14日至17日召开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陈金波通讯员陈琳彬)12月28日上午,市十三届政协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确定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至17日召开。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许顺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曹兴,市政协副主席赵志辉、刘耀辉、林家萍、孙省利,秘书长戚兆蓓及市政协常委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通报情况。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学习了全省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审议确定了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审议通过了市十三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三届政协关于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和市政协各专委会2018年工作报告(草案)。(下转A02)
(上接A01)与会政协常委对湛江市加快推进鹤地水库引水工程建设开展专题议政,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鹤地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建议》。
会上,曹兴作《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政协常委对报告和全市有关工作踊跃提出意见建议。曹兴表示,市政府将认真采纳、吸取各位政协常委的意见,丰富和完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情况的通报;书面通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会议要求,市政协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要求和市委决策部署及“四大抓手”“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等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心聚力,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贡献政协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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