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胜利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好湛江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郑人豪代表市委常委会作讲话

湛江日报 2018-12-30 08:52

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湛江国际会展中心召开。 记者 张锋锋 摄本报讯(记者路玉萍林宇云)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湛江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郑人豪代表市委常委会作讲话,并就《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郑人豪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湛江市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已经批复同意《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湛江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湛江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

郑人豪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深化机构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具体落实到研究谋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湛江深化机构改革的实践要求,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带动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推动湛江加快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

郑人豪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湛江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治理能力。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统筹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坚持机构改革和党建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着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党委职能部门、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总体上要与中央和省委机构职能基本对应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关系,科学划分管理标准,确保权责一致、运作顺畅;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处理好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和专业细分的关系,推动划入的职能和机构与现有职能和机构“化学反应”、深度融合、优化整合;立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要加快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做到简政放权放出活力,放管结合管出效益,优化服务改善民生。要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突出民生、职能设置上更加突出服务、人员配置上更加突出效能发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统筹推进其他各类机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改革,深化综合执法体系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郑人豪强调,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强化机构和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机构限额管理,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加强编制管理使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严格领导职数配置,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郑人豪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改革,是一次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紧扣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妥善安排干部、激发队伍活力,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担当作为,闻鸡起舞、夙夜在公,坚决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62名,市委候补委员8名。

不是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在湛的担任过近一届市四套班子领导未退休的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市直各单位,市政协各专委,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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