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让湛江水更清河更美湖更绿

湛江日报 2018-12-28 09:01

本报讯(记者路玉萍)12月27日上午,湛江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省2018年第1号总河长令,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系列决策部署,总结今年以来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第一总河长郑人豪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姜建军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善作善成,坚决把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湛江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持续发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实施“一河一策”,不断推动湛江水更清、河更美、湖更绿。要大力实施全域化重拳治理。各级河长湖长要主动扛起责任,将“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点工作,动员力量、迅速行动,及早清理整治,实现更优效果。要高标准建好万里“碧道”工程,紧扣每条河流功能定位,根据每条河流水资源量、生态环境等特点,高标准制定建设规划,打造河库靓丽风景,让河流回归自然,成为老百姓休闲娱乐好去处。要切实提高科学治水水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快形成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戴好“河长”这顶帽子,挑起“管护”这副担子,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具体问题定期会商,共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要严格监督考核和问责追责,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对存在“表面巡河”“假装巡河”“敷衍巡河”等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的河长湖长要严肃约谈、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严格依规追责。

会前郑人豪和姜建军签发了《关于在全市江河湖库深入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光祥传达了省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原则通过《湛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市领导林惜文、曹兴、钟力、梁培、陈伟杰、黄明忠,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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