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入选“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南方日报 2018-12-06 12:05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稳崔财鑫通讯员/戚照)笔者5日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建设,广东湛江位列其中,成为广东省入列的两个示范区之一。

根据《通知》发布的14个示范区名单,其中包括广东省2个,分别是广东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根据区位优势的不同,14个示范区分为“设立在市的示范区”和“设立在园区的示范区”两类,各示范区有特定的示范任务,侧重和特点各不相同。其中,广东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属于设立在园区的示范区,主要任务为创新临港钢铁和临港石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探索产学研一体化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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