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相关统计数据显示 离婚案件14%源于家庭暴力

新快报 2018-11-26 13:41

■新华社发

14%的离婚案件中,另一半就是被“打跑”的。

近日演员蒋劲夫疑似家暴女友事件引发公众对家暴话题的关注。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此后填补了家庭暴力规制的法律空白,家暴问题从过去的“家务事”逐步走进公共视野,成为“公务事”。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占伟强表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书以及医院的就诊记录就可以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成为受害者的“护身符”和施暴者的“紧箍咒”。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通讯员 云法宣

数据

家庭暴力成了第二大离婚原因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周期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受害者的隐让往往会助长家庭暴力行为。2011年10月21日,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据该份报告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

当时反家暴法尚未出台,如今7年过去了,家暴情况是否有所改善呢?记者从最高法院发布的数据报告了解到,家庭暴力是继感情不和之外向法院申请离婚的第二大原因。

最高法院的《离婚纠纷(2016-2017)》报告称,选取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离婚纠纷案件(约280万件),其中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家庭暴力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依旧不可忽视家庭暴力问题。而最高法院的数据报告中还提到,在区域上,广东、贵州和广西涉及家暴的案件量排名前三。在上述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家暴方式主要以殴打、打骂和辱骂为主。

案例

“90后”妈妈遭到丈夫多次家暴 临产前都曾被打

2009年7月,湛江一90后李和(化名,女)在媒人的介绍下,与陈兴(化名,男)相识,双方没有充分了解,很快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

2012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的五年间,两夫妻育有三女一儿。据李和称,在她生下第二个女儿之后,丈夫陈兴就对她实施家暴,常常是酒后拳脚相向,次数较多时,一个月家庭暴力就多达3次。

可为了孩子着想,李和选择了包容、忍耐、承受,但陈兴一直不知悔改,反而在2015年8月、2016年2月18日、2016年3月3日三次严重殴打李和,致使她身体多处受伤。每次都由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太平派出所出警制止,120救护车将原告送往太平卫生院救治。

“看到孩子把家里弄乱他会打我,接听男性电话、身体不适睡觉休息也会遭到挨打,甚至怀孕临产前都被打过。”李和称,在最近两年,两人常因家庭琐事、经济开支、子女照顾、婆媳关系等问题时常发生争吵,甚至打架,导致双方夫妻感情产生矛盾。

2016年3月3日,李和与陈兴分居生活,考虑再三后,李和于2016年3月14日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湛江麻章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同一天,李和还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于2016年3月16日发出湛江市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兴对申请人李和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如违反禁令,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视情节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经审理,麻章区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创新

广东省高院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单独立案

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高院获悉,自2010年初率先在全国启动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广东法院先后探索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离婚证明书、多元化解决离婚纠纷等系列方式,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同样探索出一系列创新做法。

据广东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12月珠海市香洲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反家暴试点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单独立案。自2009年5月24日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来,该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190份,是全国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数量最多、种类最全的试点法院。

深圳宝安法院与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法》,明确了法院和公安局在人身安全保护上的协作机制。此外,2016年11月,宝安法院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区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搭建全区统一的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平台,将反家暴纳入“智慧宝安”网络化平台,与区政府“85908590”服务热线对接。

建议 遭受家暴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两年来白云法院共受理人身保护令案件15件,其中裁定作出人身保护令11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白云区法院告诉记者,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官提醒,面对家暴,受害者应积极申请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包括: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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