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出入境业务湛江市民可以“一次办”
记者陈凯杰通讯员湛公宣
记者从湛江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湛江市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18项推进“放管服”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对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做到“一次办、就近办”,取得明显实效,湛江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十项出入境业务湛江市民可以“一次办”。
(一)全面实行国家移民局推出的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工作制度。确保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只需到出入境接待窗口一次即可完成全部申办手续。
(二)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缩短到7个工作日。
(三)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为遇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外籍人员提供即时受理审批便利:对于丢失护照急需补办签证出境的外籍人员,凭邀请单位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急需申请停留证件离开港口城市转机出境的,凭船舶代理公司担保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外国旅行团成员急需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出境的,凭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说明函件和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即时受理审批。
(四)缩短办证时限。港澳台再次申请签注需后台制证取证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外省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证件,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以上办证时限不含转调查、邮寄时间)。
(五)简化申请材料。等系统升级后,对监护关系、居住证或者社保信息等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申请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六)简化办证流程。根据“审批流程瘦身到极致”的要求,除前往港澳通行证外,其他证件的审批流程全部简化为一级审批,不再增加额外审核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缩短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
(七)取消探亲签注需面见关系人的做法。为加强往来港澳探亲签注的审批签发工作,原要求对首次申请的,须面见港澳亲属。从5月1日起,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取消探亲签注需面见关系人的做法。两年内(以自然年计算,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为1年)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和姻亲的,每年提交一次。
(八)取消国家工作人员遗失补办出入境证件增加提交单位同意补办证明的要求。原要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遗失补办出入境证件,除按原规定提交单位意见外,还须提交遗失补办出入境证件的单位证明”。从5月1日起,取消“还须提交遗失补办出入境证件的单位证明”的做法,国家工作人员遗失补办出入境证件,除按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外,其他材料与一般申请人一致。
(九)取消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群众办事有关堵点问题的通知》精神,取消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十)在办证大厅设立预受理岗。根据一次告知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办证大厅增设预受理岗位,初审各类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范,从而减少材料不符合规范的群众来回补送和缩短等候时间,提高前台受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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