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务”暴露家庭教育的偏失

湛江晚报 2018-07-05 21:39

家务,是孩子接触的第一份“工作”。生活中,不乏有小孩子做家务要求家长给零用钱的案列,那到底做家务要不要给零用钱呢?不少父母会有这个疑问,大家的答案可能会不一样,有些人觉得可以给,有些人觉得不给比较好。那做家务是责任义务还是奖励任务呢?(据7月1日《湛江晚报》)

按说,孩子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也有义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而作为父母,更应教育孩子主动承担做家务劳动,这不仅是培养孩子从小热爱劳动的好习惯,让孩子体验劳动的艰辛,也是培养孩子的一种家庭责任感。英国家庭教育家伊丽莎白·邦得里曾经说过:“给孩子布置家务是让孩子建立自我价值感和相信自己能力的一种最好方式。习惯于承担家务的孩子,在走向成年的过程中,往往比那些缺乏这种体验和责任感的孩子更容易适应生活。”可见,让孩子做家务劳动,对孩子的将来是大有裨益的。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的一些父母宁可自己吃苦受累,也不让孩子“插手”做点家务活。以至于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帮忙做点家务的时候,不是“明码标价”,就是承诺买这买那。否则,就是举手之劳的家务活也不想帮忙动一动手。试想,如此“有偿家务”,能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吗?这样的孩子将来走上社会哪有爱心、善心可言呢?

因此,笔者以为,“有偿家务”恰恰暴露了我们部分家庭教育的严重偏失。其实,作为为人父母者,应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让孩子懂得劳动的艰辛,懂得作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有责任担负起包括做家务在内的义务和职责,要向孩子灌输“有福同享,有苦同担”思想意识,教育孩子做一名热爱劳动,有善心、有爱心的人,而切不可让孩子养成了做点家务也“要价”的不良恶习,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其不利的。

总之,一句话,“有偿家务”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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