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内心写照 组诗《遇见一个孩子》赏析
王书第(笔名木栝)的文学之路,是从写诗歌开始。王书第曾在《北京诗报》等诗歌刊物发表多篇诗歌作品。
最近,我读完王书第同学的组诗《遇见一个孩子》,仿佛遇见一个迷路的孩子在不断地奔跑。《遇见一个孩子》分为30节,每一节都有一个或者多个意象,意象中的画面联系起来,可以成为一部连环画,也可以拍摄成为一部微电影。
王书第对光影的捕捉能力,在诗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遇见一个孩子》中的“萤火虫”、“黑暗”、“月亮”、“太阳”、“目光”、“背影”等词汇,更加清晰地刻画出不同的光线、不同的时间点所发生的事情。
王书第也非常注重通过声音烘托环境的气氛。“轻呼”、“尖锐刺耳”、“嚎叫”、“喘息”、“四处传播”、“一声惊雷”等感官的描写,让喜怒哀乐活灵活现。作者对动作的描写,入木三分。“蜗牛的挪动”、“小孩向太阳嘲笑”、“收集阳光”、“在月光的掩护下奔走”、“踩着庄稼”等动作,增添了诗歌的几分动态。
在《遇见一个孩子》的题记中,作者就交代了时间、地点和人物。在“星光死尽的夜,月亮喊叫着跑过山岗”,“我”看见了一个孩子,“惊奇地从我旁边大笑而过”!整篇文章的主线就是“我”遇见一个孩子,“我”因观察孩子的去向而切入不同的意境。在第一节中,作者写道:“一只方向不明的飞鸟/在高高的枝头说出真正的故事/在多余的雨中/显得凭空而来的可笑”。这个如梦如幻的开局,就道出了一切的不确定性。鸟的方向不明确,鸟的故事显得可笑,一切看起来都显得荒谬。那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出人意料:“有一只喜鹊沿河岸飞走了/这只喜鹊叛变了”。
前面9节的铺垫,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出第10节的主题:“种田人走出他的田地/男人牵着女人/保持单一的警觉/小孩留在荒野/流露出一双大眼睛”。读到这里,我才明白这是一首描写留守儿童的诗歌。
当读到“所有人都发觉,我和孩子长着和太阳一样相似的脸”这句诗歌的时候,我才彻底明白这首诗歌的真正含义。王书第就是诗歌中的那个“孩子”。
王书第经常和我提起,他曾经是留守儿童。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是在遂溪西部的沿海小镇草潭度过的。在商业化浪潮席卷下的21世纪,留守儿童屡见不鲜,而在上个世纪,留守儿童的现象还是不常见。在我的同学之中,很少人有留守儿童经历,而王书第是为数不多的一位。我常常对他开玩笑说,他是我见过的最早的“留守儿童”。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王书第的父母离开家乡,到市区谋生,那年王书第才读小学高年级。作为长子的他,每个月都代管父母交给他的生活费,支配着一个家庭的日常开支。假如换成是不自律的小孩,早就会把生活费用于买零食或者打游戏去了。但是王书第所保管的生活费,都能用到月底,他并没有成为“月光族”。他的经历让我想起一个成语——小鬼当家。
大二第二个学期,书第把自己关在昏暗的房间里,用诗歌寻找光明。我晓得那时他很喜欢看顾城以及海子、骆一禾的诗歌,经常在我面前谈朦胧诗派和现代诗歌流派。后来他的诗歌真结集面世了。那段时光里,我常常看到他走路的时候嘴角都是上扬,仿佛一名修炼成功而出关的武林高手。他邀请班主任写序言,邀请我写后记。他的诗歌一夜间在同学之间口手相传,大家都为他诗歌中的主题而发表不同的意见,有时因为观点不同争吵得脸红耳赤。那时“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正走红,我便调侃书第是“湛江80后非著名诗人”。王书第的很多诗歌都像《遇见一个孩子》一样,也带着朦胧诗的烙印,非常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诗的内涵,增强诗歌的想象空间。
唯有时间,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良药。在《遇见一个孩子》,没有交代那个孩子,是否能走出村庄。但是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孩子会慢慢长大,他会有“有一双大脚”,他会走出村庄读中学、读大学甚至工作,一如王书第的个人成长经历一样。
著名评论家谢有顺说:“诗歌是历史,诗歌也是传记,诗歌亦有故土情结,需要向下扎根。”王书第的诗歌,非常侧重于写他脚下的乡土。在《遇见一个孩子》中,读者能感受到那个孩子奔跑的脚丫中带着家乡味道的泥土。也可以这样理解,《遇见一个孩子》就是王书第以诗歌形式表达的个人传记,起码,我能在其中看到他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