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商局公布 今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热点

湛江晚报 2018-06-14 11:48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陈燕玲通讯员王东杰报道:今年,广东省工商局决定以深圳、佛山、湛江为试点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通过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7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3.71万元。其中商品消费投诉523件,占总数的65.7%,服务消费投诉273件,占总数的34.3%。

投诉量前五位的商品类别是:家用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百货类、装修建材类、通讯器材类,占商品类投诉量比重59.11%。

投诉量前五位的服务类别是:修理维护服务类、非现场购物类、餐饮服务类、居民服务类、住宿服务类,其中修理维护服务类和非现场购物类投诉量居前两位,占服务类投诉比重高达43.96%。

典型案例(一)

酒家人去楼空会员卡退费难

王先生曾在某酒家充值办理VIP卡,于2018年1月1日发现商铺已倒闭,其咨询所在商场关于该酒家的具体信息,商场表示不清楚。王先生表示因充值几次,手机没有充值和消费短信,故无法得知VIP卡具体剩余的金额,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要求商家返还VIP卡余额。赤坎工商分局海田工商所执法人员多次致电酒家发现其电话已停机,到该酒家现场发现其已关门,联系不上酒家的人员,无法进行调解。目前,已把该酒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典型案例(二)

服务细则更改强迫额外消费

朱先生反映其女朋友于2018年3月1日在霞山区某婚纱摄影店支付499元订购了闺蜜照套餐(包含送数张婚照)。在前往该处拍婚纱照时,工作人员却告知只可选礼服,不能挑选婚纱,后在强烈要求下拍了照。但被要求,如若需要底片,则需另外支付钱,朱先生认为该店此举属欺骗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商家改正该行为。后经开发区工商分局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把多出的底片交还消费者。

典型案例(三)

微信集赞优惠商家反悔停止

叶先生于2018年3月13日在某酒店微信公众号参加朋友圈集满188个赞便可免费住该酒店一晚的活动(兑换截止日期是3月16日),其于当天集满后拨打酒店电话进行预约,但一直无法拨通。后在酒店公众号得知该兑换活动已经截止。叶先生认为该酒店欺骗消费者并进行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督促酒店履行兑换承诺。经赤坎工商分局海田工商所调解,该酒店同意按活动规则给予消费者兑换43.96%。

消费提醒——

消费前要养成理性的消费观念

消费中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

消费后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据

如因消费问题,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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