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帮助讨回 9万多元劳务费

南方日报 2021-06-17 06:5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兴县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处和律师所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为群众提供热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追回工伤赔偿款5000元

5月28日,受援人林某来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亲手送上“贴心服务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并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援处的工作人员和严巧玲律师帮助我解决了工伤赔偿问题,真是太感激了!”

林某于2020年9月在某金属制品厂开料车间做剪料工作时,不慎被卷料刮伤右食指、右中指,流血不止。事发后,公司将林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云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等级为未达级。为解决工伤事宜,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但是林某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于是前往新兴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审查后,立即受理此案并指派广东创亮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巧玲负责为其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律师的努力,最终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5000元工伤赔偿金给林某,林某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帮我追回工资”

“非常感谢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帮我追回工资。”今年5月中旬,工人梁某把写有“为群众办实事好单位”的锦旗送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感谢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指派党员律师苏志聪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追讨回9万多元劳务费。

原来,梁某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受某建筑公司老板苏某的雇请,负责协调工程项目现场材料进出库、安全施工、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口头约定劳务费4500元/月。梁某提供劳务期间,未曾收到过苏某支付的劳务费。梁某多次追讨都没有结果,于2020年7月29日来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受理审查后,指派广东浩捷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苏志聪代理此案。经过律师的努力,今年4月8日,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决苏某支付梁某9万元劳动报酬。

新兴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将继续秉持“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为民生”的理念,为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帮助。

梁桂婵梁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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