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暖人心,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 从恢复执行到结案 3个月内拿回欠款
申请执行人带着锦旗走进新兴县人民法院,赠送给执行局。严志怡摄
近日,申请执行人胡某及其家属带着一面写着“真诚为民执行神速”的锦旗走进新兴县人民法院,赠送给执行局,对高效执行、公正执法表示真诚的感谢。这是新兴法院积极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的真实写照。
多年债务致矛盾重重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是亲戚关系。2003年8月,黄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的母亲欧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08年3月,申请执行人胡某与其母亲欧某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黄某某债权借款本金及利息合共12.7万元,全部转让给胡某。2008年4月,胡某书面通知黄某某债权转让。但黄某某收到通知后迟迟未履行债务。为此胡某于同年4月向新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某清偿债务,后新兴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黄某某清偿债务12.7万元给胡某。
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于是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办理该执行案件中,新兴法院经全面核查,未发现黄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本次执行。
新线索让执行出现曙光
今年初,胡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顺利帮胡某将欠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情况,并冻结扣划其银行账户12350.39元。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抓住双方主要矛盾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黄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30995.39元给胡某,双方纠纷了结。随后,被执行人黄某某多方筹款将余下的欠款118645元还清。事情得以圆满解决,案件得以快速执结,这便有了胡某送锦旗致谢的一幕。
“没想到从恢复执行到结案不到3个月就拿回了欠款,执行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及时实现群众合法权益,加班加点,高效工作的一幕幕让我着实感动。”胡某在感谢信中说道。小小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尽职尽责的认可。
本起案件中,执行局依法执行,一方面体现了新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另一方面体现了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上县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后的成果。
谭笑严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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