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意见公示

云浮日报 2020-08-05 07:51

2、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地块位置示意图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进行论证的专家意见作如下公示: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4日(十日)

1、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罗定市兴华三路罗定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72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66-3825078,0766-3828711

联系人:刘小姐、刘先生

邮箱:ld3817923@126.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公示内容见罗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www.luoding.gov.cn/zrzyj/ggl/index.html)、项目现场、《云浮日报》。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或电话,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意见

2020年7月31日,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在四楼党组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从罗定市规划行业专家库抽取城市规划、建筑类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罗定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在论证会听取了建设单位(罗定市华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罗定市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南侧出让地块二(长裕公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并听取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部门、自然资源局、双东街道办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审议了相关文件资料。

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原则上同意在原有规划设计条件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意见如下:

1.建筑密度由首层≤50%、住宅密度≤25%,调整为建筑密度≤75%;

2.调整后的方案须满足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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