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织密“医疗保障网” 云浮市扎实推进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杨丽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市医保局深入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待遇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多重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极大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统筹推进
织牢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保障网
2019年7月起,云浮市统一全市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的比例、标准和封顶线。2019年12月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云浮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划拨支付暂行办法》,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的对象,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扩大至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最大限度确保困难群体的权益,并统一全市的医疗救助标准以及资金市级统筹划拨流程,建立了预付款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理顺了经办流程,确保医疗救助渠道通畅、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和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住院政策内自付费用按80%的比例救助、每人每次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年度内累计最高救助限额每人15万元,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总费用(含政策外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二次救助”、每次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医疗费,政策内自付费用按80%的比例救助,不设单次封顶线和年度封顶线;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政策外费用)按100%的比例救助,医疗救助年度内累计最高救助限额每人15万元;门诊治疗的个人负担医疗总费用(含政策外费用)按100%的比例救助,不设单次封顶线和年度封顶线。
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病有所医
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非常好!大大减轻了我们因大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受益者罗大爷激动地说。
今年62岁的罗大爷是云安区六都镇的一名城乡低保人员,1月—6月在云安区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以及云浮市人民医院就医,罹患多发性骨折、硬膜下脓肿、冠心病,医疗费用14.22万元,统筹支付8.79万元,大病赔付1.71万元,医疗救助1.45万元。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在城乡居民医保基础上,利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建立大病保险,是对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的进一步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让人民群众不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此外,全市医疗保障部门一直认真组织实施宣传,循序推进,做好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的重要性;同时,对相关商业机构的准入及各种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务必让宝贵的大病医疗筹集资金实打实地用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这个“刀刃”上。
多重保障
增强弱势群体幸福感
近年来,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医保理念,有效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医保服务水平。通过构建“两重医保”(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和“三重救助”(扶贫保险、医疗救助、二次救助)的医疗保险体系,住院结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保险、医疗救助费用全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无需参保群众垫付大额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少群众跑腿,增强了弱势群体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据了解,云浮市在2019年7月10日实现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险和医疗救助四重保障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2019年9月20日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
目前,云浮市已有88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省结算平台,23家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国家结算平台;已与1462间省内市外医疗机构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一站式”联网结算的实施,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梁耀天)7月15日上午,云浮市区首家“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启动揭牌仪式在中国农业银行云浮城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