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公告
徐伟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强村委刘屋村,面积为122.7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不详,但有办证档案资料,登记时间为1989年7月22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伟洪(代)徐玉林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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