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和爱倾力为青春护航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云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践行双向保护宗旨
规范办案职能
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高度注重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创新工作机制,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与呵护。201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受理了未成年被告人刘某等14人故意伤害案,在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后,积极为其中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安排14名被告人与其亲属亲情会见,并积极组织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温情,该案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按照未检部门工作职能要求,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之外,将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拐卖、绑架、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侵害其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也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进一步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外延触角挖掘未检工作深度
依托“检察室(中心镇)—联络站(一般镇)—联络员(村居委)”三级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镇(街)检察室13个、联络站82个,聘请联络员225名。充分发挥检察室、联络站、联络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基层闲散青少年、离异和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特困家庭及流动人口未成年子女的情况。
前移关口拓展未检工作广度
立足检察预防职能,前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关口,先后派出近200名优秀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律陪伴我成长——阳光校园”、“检察官送法进校园”等特色活动75场;以云浮地区多发频发案件为素材和原型,制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微电影《一念之间》及教育警示片《远离犯罪,守护未来》,制作了《呵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手册》、《青春无毒》、《青春无殇》等青少年宣传教育手册40000多册;与市司法局联合,建成云浮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中小学生、教师以及家长走进检察院;通过《云浮日报》、《正义云浮》微信公众号以及“小梁说事”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宣传。
建立以保护性为主导的办案模式
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体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推动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新时代步伐。
内修制定《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未检工作,对办案工作标准、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选聘、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作出细化规定。
外联先后联合云浮市公安局、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浮市司法局、云浮市综治委、共青团云浮市委员会制定了《云浮市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云浮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落实法定代理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保证案件质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统筹制定《云浮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建立,推动和创新社会管理。如: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与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书》,在法制辅导、宣传教育、师生维权等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合作。
如今云浮市未检工作实现“三个百分百”: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辩护率达到100%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达到100%
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率达到100%
凝聚合力增强未检工作力度
与市综治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联合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先后督导走访全市中小学280多所、幼儿园400多所,同时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撰写专门的工作报告向所在学校进行反馈,并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作了专门的报告。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对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对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
全面落实各项特别诉讼程序
加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宣传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专题报告制度
积极推进专业化未检办案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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