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体育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66-8298007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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