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云浮日报 2020-06-30 07:53

附件: 2、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边地块位置示意图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进行论证的专家意见作如下公示: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9日(十日)

1、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罗定市兴华三路罗定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7200

(2)电话及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0766-3825078,0766-3828711

联系人:刘小姐、刘先生

邮箱:ld3817923@126.com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3、公示内容见罗定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www.luoding.gov.cn/channel/009006003003)、项目现场、《云浮日报》。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或电话,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

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意见

2020年6月23日,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在罗定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小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在罗定市规划行业专家库抽取城市规划、建筑类等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罗定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在论证会听取了建设单位(罗定市大绿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罗定市分界镇金河桥头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听取了住建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水务局、分界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审议了相关文件资料。

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原则同意建筑层数由≤7层调整为≤16层,建筑高度由≤25米调整为≤58米,其他指标保持不变,专家组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人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报告的调整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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