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 鼓励留用地集中连片安排
本报讯(记者黄洋通讯员肖方)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盘活低效留用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云浮市中心城区首位度,记者日前从云浮市出台的《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悉,留用地开发利用具有四种方式,允许集体性质的留用地转为国有性质,并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等。
据了解,城区留用地长期“晒太阳”的闲置现象普遍,且碎片化,整体开发难度大,造成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低、返租加大政府财政压力、留用地开发利用缺乏政策支持等。目前,云浮市出台的《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面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的留用地,鼓励集中连片安排。已经是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该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据悉,2009年12月31日前已实际建设使用的留用地,因不符合相关规划而无法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允许按程序调整相关规划或编制审批“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纳入标图建库范围。根据旧村庄全面改造需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通过,可将尚未开发建设的留用地与“三旧”改造项目进行统筹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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